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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城市商业局
2006-08-02 09:52  文章来源:兴城商业局原创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兴城商业局成立于1956年。1998年机构改革中,商业局与物资局合并,组建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。2003年9月恢复建立兴城市商业局。

  在深化改革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,兴城市商业局作为政府商品流通主管部门,担负着全市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,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,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,协调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商业餐饮服务业、流通加工业的正常经营与健康发展,管理规范各类商品市场守法经营,有序发展等职能。具体负责:组织协调有关部门,搞好生猪屠宰稽查和城乡肉食市场管理,实施“放心工程”;酒类商品市场的专卖管理和稽查监督;煤炭市场的监查管理;再生资源回收管理;成品油流通的监督管理;全市商业餐饮服务业和流通加工业的行业管理;主持运作全市农村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,完善农村市场体系;牵头组建商业联合会和各类行业协会,主持商业联合会和各协会的日常工作,协调指导商品流通健康发展;参与系统所属企业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,推进国有商业企业盘活存量资产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;切实完成全系统招商引资任务;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

  为适应各项工作任务的需要,商业局机关设置了办公室、人事科、商品流通科、规划与法规科、财务审计科、资产经营管理科、保卫科等科室。商业联合会还设立了商业网站。

  兴城市商业局恢复建立以来,局党委带领广大干部职工,在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,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经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,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,精神面貌明显改善,奋力拼搏,扎实工作,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实施民心工程、扩大放心食品范围,开展“诚信兴商”活动、加强行业自律,开展餐饮服务技能大赛和培训交流、提高我市旅游服务水平、适应旅游兴市战略,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各类商品市场管理监督,推进国有商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,扩大招商引资,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,做了大量工作,并取得了良好效果。多次受到兴城市委市政府和葫芦岛市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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